昌晖仪表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主要释放源、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三个环节分别介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的设置原则和具体设置要求。
1、一般原则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
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探)测点:
①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
②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③液体(气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④经常拆卸的法兰和经常操作的阀门组。
同一场所或工艺装置,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检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测器:
①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②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25%爆炸下限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
③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有毒气体浓度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
④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
2、工艺装置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4m。
②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检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2m。
③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
3、储运设施
液化烃、甲B、乙、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0m,毒性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4m。
液化烃、甲B、乙、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检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②大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宜设1台检测器。
③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第2条的要求。
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
②封闭或半敞开式储瓶库,应符合第2条第②点的要求。
③敞开式储瓶库房沿四周每隔15m~20m应设1台检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小于15m时,应设1台检测器。
④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
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且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测器。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0m范围内,应设1台检测器。
储存、运输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设施,有毒气体检测器应按第2条的要求设置,并根据生产装置的场地条件、工艺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和操作人员的数量等进行综合考虑,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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